国家医保局将深入推进DRG和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
为做好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的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国家医保局发通知要求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
2024年5月1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发布,提出“联盟扩面、品种扩围、集采提质”等要求,并聚焦重点领域,明确2024年集采计划、完善执行机制,增强集采制度效果。

人工关节集采续标价格稳中有降,材质结构更加优化政策
2024年5月21日,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于天津开标,共6000余家医院参加。根据国家医保局,本轮中选结果将于2024年6月在全国落地实施。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扩面,稳中求进
医保领域最后一块也是最难的一块的“改革骨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又扩大试点范围,本次三省全面试点医改是在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边试点边扩围的改革路径,在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5个试点城市成果基础上,今年又新增内蒙古、浙江、四川3个省份以开展全省试点。

京津冀“3+N”联盟28种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结果公布
2023年12月12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出联盟28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公告显示,由河北牵头,安徽、辽宁等省组成京津冀“3+N”联盟将实施集采。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自执行日起,2年为一个采购周期。本次涉及外周血管弹簧圈、左心耳封堵器及止血夹等28类耗材。范围覆盖:辽宁、安徽、云南、广西、江西、贵州、青海、西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10省以及三明联盟。

安徽等多地医用设备启动集中采购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加快大型设备集采进度,实行年度计划采购,明确紧急采购流程,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23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
2024年1月11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品种为血液透析器、血液滤过器、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动静脉瘘穿刺针和透析用留置针。各医疗机构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不低于同品种总采购量的80%,采购周期为12个月,可视情况延长12个月。

国家医保局,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用耗材医保目录
华山北院“IVD-SPD智能院内供应链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获得医院高度评价和上述行业大奖的同时,其“试剂零库存”的经济价值、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价值更在业内起到了试剂采购管理模式创新的示范效应。目前,国润医疗提供试剂集约化服务的医院客户中,已有多家大型三甲医院将启动“智能冰箱后结算”项目。

集采产品货款医保直接结算,“一票制”可能成为现实
近日,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10月1日起,湖南全省实施集采中选药品和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全面加快推进医疗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下沉
2017年国务院对医联体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提到医联体有四种模式,分别是针对城市地区、县域、跨区域以及边远地区,在城市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在县域建立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建立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

耗材带量采购政策提速扩面,双向联动,影响程度逐渐显现
随着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对国药控股的销售收入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大。自2020年高值耗材集采政策开启以来,耗材领域已经历了2年的政策周期,已开展全国性带量采购的耗材品种包括冠脉支架、人工关节、脊柱类骨科耗材等三类产品。目前已实施全国带量采购的产品中标价格降幅均在80%以上,对器械业务销售收入影响较大。

沪ICP备2021029871号-1